一、个人用户、营业房接水
1、受理范围
1.1供水范围内城乡居民生活用水;
1.2单体营业房用水;
2、下列用户申请不予受理
2.1申请地块或住宅属于总表制或拆迁区域内;
2.2申请地块或申请人名下存在欠费;
2.3违章建筑或非法经营场所。
3、办理所需材料
3.1现场办理
①户主身份证;
②经办人身份证;
③不动产证,农村无产权证的用户需提供建房用地许可证或村委开具的证明材料。
3.2一证通办(需接入信息共享系统,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)
①户主身份证原件。
3.3线上办理
①户主身份证照片;
②不动产证照片,农村无产权证的用户需提供建房用地许可证或村委开具的证明材料。
二、单位用户、小区配套接水
1、受理范围
1.1机关事业、社会团体、部队、医院、学校等单位基建用水或永久用水;
1.2大中型企业基建用水及生产经营永久用水;
1.3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用水。
2、下列用户申请暂不受理
2.1申请地块或申请人名下存在欠费;
2.2不符合供水条件的;
2.3非法经营场所;
2.4申请地块不符合“三通一平” 条件;
2.5申请地块存在其他纠纷。
3、办理所需材料
3.1临时用水
①营业执照
3.2永久用水
①营业执照
②设计文件(电子版项目地块总平图和内部给排水设计图)
注:如用户在施工用水报装阶段已提交营业执照的,永久用水报装时无需再重复提供;若接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,上述材料通过系统共享的,均无需再提供。